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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014231838/2023-00954 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通知
      發布機構: 如東縣人民政府 文號: 東政發〔2023〕11號
      成文日期: 2023-03-16 發布日期: 2023-03-16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縣政府關于印發《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縣政府關于印發《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來源: 如東縣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3-03-16 累計次數: 字體:[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如東縣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請認真執行。

      如東縣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計劃編制的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一)計劃編制的目的

      為有效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土地供應總量,合理安排土地供應結構,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土地市場調控作用,引導各類項目投資,優化產業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重點服務業項目、重大項目及基礎設施項目用地供應,編制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促進如東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計劃編制的意義

      供地計劃編制是指導2023年全縣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滿足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用地的需求,實現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對加強土地市場調控,有效控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引導工業項目投資,優化產業布局,調整房地產市場供應結構,加快建成住房去庫存,滿足居民的基本住房消費需求,保障如東縣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等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計劃編制的依據

      1.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4)《劃撥用地目錄》(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

      (5)《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規〔2017〕17號);

      (6)《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2022年版)》;

      (7)《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

      (8)《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國土資發〔2012〕98號);

      (9)《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劃撥用地目錄的通知》(蘇政辦發〔2003〕96號);

      2.技術依據

      (1)《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自然資辦發〔2020〕51號);

      (2)《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國土資源部2010年8月8日發布,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3)《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

      3.數據依據

      (1)《關于做好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報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2〕1615號);

      (2)各部門(單位)土地供應計劃申請表(2023年度);

      (3)如東縣2008年以來供地項目臺賬;

      (4)如東縣2008—2022年批而未供臺賬;

      (5)如東縣歷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計劃編制的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潛力,強化土地市場管理,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大力度推進保障性住房、基礎性項目設施建設,建立以供給引導需求的新機制,有效緩解用地矛盾,為如東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計劃編制的基本原則

      1.嚴控增量,深挖存量。認真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深入開展農村綜合整治,不斷優化增量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潛力度,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加快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不斷拓展存量建設用地空間;優先安排供應儲備土地、政府收回的國有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切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著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點,有保有壓。優先保障民生項目、重點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現代商貿服務業項目和新興產業項目用地需求,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應,促進民生改善,引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3.統籌兼顧,城鄉聯動。統籌做好縣城、園區、中心鎮建設,加快基礎建設,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合理規劃布局各類用地,推動全縣土地利用結構逐步優化。

      4.健全機制,節約集約。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供地政策和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規定,完善產業項目準入制度和供地方式。大力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鼓勵標準廠房建設,促進成長型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繼續強化審批后監管,嚴格查處違法違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545.79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23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71.15公頃,工礦倉儲用地334.72公頃,住宅用地97.19公頃(其中:租賃房用地0公頃,商品房用地97.19公頃,其他用地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5.45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5.32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公頃,特殊用地1.96公頃。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如東縣2023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表》。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加快城鄉統籌發展,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房地產開發用地多分布于縣城;工業用地以引領產業項目進園區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以鎮區為主,多為教育和醫療衛生用地;交通運輸用地主要為交通工程項目及縣城內路網項目。

      (四)住宅用地供應量及明細

      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則,對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結構和布局等作出統籌安排,2023年度如東縣住宅用地供應總量約97.19公頃,其中租賃房用地0公頃,商品房用地97.19公頃,其他用地0公頃。

      四、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政策導向

      (一)優化空間布局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突出“一城兩區三基地”建設,有序推進各類用地供應,增強城市集聚、集約、配套功能,切實提高中心城區的輻射效應和帶動作用,形成城鄉一體化發展體系。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

      優先保障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用地,促進民生改善,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三)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鼓勵優先使用存量土地,深入挖掘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的二次開發潛力,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堅持項目準入制度,在供應計劃中優先確保道路、醫院、學校等城鄉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充分保障國家、省及縣重點工程項目和優勢產業用地需求。

      (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功能。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抑制多占、浪費土地的行為,實現節約集約用地,切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有效落實,切實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真正發揮土地調節市場的重要作用。

      五、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保障措施

      (一)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土地供應的效率和質量

      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把握全局,突出重點,強化服務,保障供應,對年度重點項目用地、重點房地產項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全程保障,切實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

      (二)統籌兼顧、保障計劃實施效率

      自然資源、住建、發改、行政審批等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區管委會也要充分發揮優勢,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保障計劃實施效率。

      (三)規范運作、提高計劃實施質量

      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全程管理,促進地塊按期開發建設。對照供地計劃,規范運作,有序組織供地,切實提高計劃實施質量。土地供應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政策規定,嚴格實行凈地出讓,住宅用地建立擬出讓地塊清單公布制度,容積率不低于1.0。合理確定地塊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在技術規范內盡可能提高地塊容積率,促進節約集約用地。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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