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1838/2023-00950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3〕19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發布日期: | 2023-03-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2023年度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如東,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南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提高行政機關執法能力和水平的決定》,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23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予貫徹執行。
一、計劃內容
(一)立足優化營商環境“提效工程”,加強規范監督
1.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推進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23〕1號)的貫徹實施情況,重點監督規范實施和強化運用行政裁量權基準情況。(方式:開展專項監督,加強聯合監督)
2.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落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舉措情況,重點監督實施南通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發布的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四張清單”,開展企業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加強柔性執法、精準執法等情況。(方式:開展專項監督,加強聯合監督)
3.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縣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對《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發〔2021〕62號)、《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對如東縣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的通知》(東政辦發〔2022〕12號)的貫徹實施情況,重點監督實行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相關的行政事項辦理情況。(方式:開展日常監測)
(二)立足行政執法質量“提檔工程”,加強制度監督
4.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南通市行政執法委托規定》(市政府令第10號)的貫徹實施情況,重點監督嚴格依法規范實施行政執法委托的情況。對已經實施行政執法委托,但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及時清理;對不符合規定、但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及時依法完善相關手續。(方式:開展專項監督、聯合監督,加強日常監測)
5.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情況。各地各部門年內至少組織一次系統自查,重點督查執法基礎薄弱、執法矛盾較多以及與社會公眾密切聯系的領域和區域,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整改,情況通報抄送縣司法局。(方式:開展日常監測、案卷評查)
6.監督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市場、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規范化情況。相關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圍繞中心工作并結合市級行政執法部門的要求部署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重點整治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整改,情況通報抄送縣司法局。(方式:開展專項監督,加強日常監測)
7.監督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規范化情況。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照江蘇省地方標準《行政執法案卷制作及評查規范》(DB32/T4181-2021),年內至少組織開展2次全類別行政執法案卷自查,及時通報存在問題,案件評查通報抄送縣司法局。(方式:開展案卷評查,加強日常監測)
8.監督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和縣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對《關于加強全省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蘇委法辦〔2022〕24號)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監督完善基層綜合執法責任體系、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以及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等情況。(方式:開展專項監督,加強日常監測)
(三)立足行政執法能力“提優工程”,加強效能監督
9.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江蘇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蘇政發〔2023〕5號)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監督行政執法人員及輔助人員隊伍建設、管理情況。各行政執法部門每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每年法律法規和業務能力培訓不少于60學時,其中,業務知識、執法技能培訓學時不少于60%,包容審慎執法、行政裁量權基準運用和免罰輕罰清單實施培訓不少于10學時,學時完成率達到100%,考試合格率達到99%以上。(方式:抽查培訓記錄、組織執法抽考或測試)
10.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使用情況。(方式:加強日常監測)
11.監督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監督對下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所屬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受委托執法單位、下級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指導情況,以及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各地各部門所屬轄區或執法領域發生社會面有不良影響執法事件的,應當向縣司法局即時報送初步調查報告,3日內報送完整調查報告;涉行政執法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或追究責任的,應于被采取措施之日起7日內報告。(方式:結合附件工作任務清單落實情況和工作材料報送質效開展日常監測)
二、有關要求
(一)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由縣司法局具體負責。行政執法監督采取聽取情況報告、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明察暗訪、隨同執法等方式進行;對重點事項、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縣司法局可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
(二)各鎮(區、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和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制定本地本部門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并于3月24日前將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年度行政執法檢查計劃、年度行政執法(輔助)人員培訓計劃(縣級賦權及委托行政執法部門要將對鎮(街道)相關基層綜合執法單位和受委托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輔助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圍繞賦權和委托事項領域的培訓納入本部門年度培訓計劃)一同報縣司法局備案。
(三)各縣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本條線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各地各部門每年分別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報送本計劃工作任務清單(詳見附件)落實情況??h司法局及時匯總檢查有關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并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及時整改。
聯系人:秦海梅,電話(傳真):81907989,郵箱:2226842173@qq.com。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