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1838/2023-01127 | 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東政辦發〔2023〕26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發布日期: | 2023-03-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全縣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強全縣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十八屆縣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關于加強全縣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綠色、生態、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8〕60號)、《關于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促進鄉村生態振興行動計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10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美麗中國,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按照“政府引導支持、企業市場運作、群眾自覺參與、農膜綜合利用”的思路,加強執法監管,健全回收利用網絡,引導企業回收利用,促進使用者全面參與,逐步形成撿拾、收購、儲運和轉化利用一條龍的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再利用價值不高的廢舊地膜進入農村垃圾回收處置系統。通過創新技術方法與模式,促進全縣農膜減量使用,有效防控“白色污染”,切實推動綠色興農。
二、目標任務
“十四五”期間,全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地膜回收率超90%;推進地膜減量替代,普通地膜逐年遞減,2025年比2020年使用量下降20%以上;開展殘膜原位點監測,達到地膜殘留負增長。2023年的目標任務:全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5%,其中地膜回收率不低于90%;示范推廣強化耐候膜“一膜多用”、全生物降解膜等新技術新模式,2023年比2020年普通地膜使用量下降10%。
三、工作職責
1.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是推進廢舊農用薄膜(含地膜,下同)回收處置的責任主體,依法對本行政區域農用薄膜污染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農用薄膜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加強對農用薄膜市場銷售環節的把控了解,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嚴禁生產、運輸、銷售不合格的農用薄膜;(2)加強農用薄膜使用環節的宣傳、引導、督促和檢查,嚴防使用不合格的農用薄膜。要督促指導使用者做好農用薄膜的撿拾回收利用工作,使用者應當按照產品標簽標注的期限使用農用薄膜,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等使用者應當依法建立農用薄膜使用記錄,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的非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廢棄物,交至回收網點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3)在已建“五有”標準廢舊農膜回收站(有固定防滲場地和辦公場所、有統一標牌、有專人負責、有廢膜儲有量、有規范臺賬)基礎上,各村(居)至少建有1個規范化的回收點,健全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各“五有”標準廢舊農膜回收站與各村(居)簽訂廢舊農膜回收協議,并與有資質的回收利用企業簽訂廢舊農膜處置協議,正常開展廢舊農膜的回收工作,促使本區域內的廢舊農膜有效回收和處置;(4)統籌協調將再利用價值不高廢舊地膜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置系統。
2.縣農業農村局具體牽頭負責全縣農用薄膜使用、回收監督管理工作,為農用薄膜使用者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指導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建立農用薄膜殘留監測制度:(1)強化宣傳發動。培訓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文件精神,讓使用者充分認識到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意義,自覺購買、使用合格地膜;(2)加強技術創新。加快強化耐候膜“一膜多用”、全生物降解膜等新技術、新模式示范推廣,盡快實現地膜減量替代應用,確?!笆奈濉逼陂g普通地膜覆蓋面積和使用量實現負增長;(3)開展原位監測。依據全縣農作物播種面積、品種布局及地膜使用量等因素,在全縣科學設立殘膜原位監測點,指導各鎮(區、街道)開展好原位監測,及時掌握覆膜農田的地膜殘留污染情況;(4)負責推進全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開展,指導各鎮(區、街道)廢舊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對“五有”回收站運行情況及各鎮(區、街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與指導,確保全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工作正常有序開展;(5)開展執法檢查,對地膜購買使用和廢膜撿拾離田環節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教育和處罰;(6)負責對各鎮(區、街道)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工作進行考核。
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農用薄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將農膜市場整治列入農資市場整治工作重點,嚴格按照《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13725-2017)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定期開展農用薄膜質量監督檢查,強化源頭把控,嚴禁不合格地膜的生產、流通;督促銷售者應當依法查驗農用薄膜產品的包裝、標簽、質量檢驗合格證,不得采購和銷售未達到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禁止超薄農用薄膜在全縣市場流通銷售,不得將非農用薄膜銷售給農用薄膜使用者,依法建立銷售臺賬,確保不達標地膜不出廠、不進店,依法查處不法行為。
4.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負責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過程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對回收利用企業的監管。
5.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將再利用價值不高的廢舊地膜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置系統。
6.縣供銷合作總社按照國家、省、市供銷合作總社的要求履行職責,負責對接考核工作;加強本系統經營門店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不得采購和銷售未達到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依法建立銷售臺賬。
7.縣財政局做好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資金的統籌安排,保障工作有序開展。
8.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好輿論宣傳作用,在全縣范圍內營造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氛圍,促進工作順利開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主任、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管局、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縣城市管理局、縣供銷社、縣財政局、縣融媒體中心等部門分管負責人及各鎮(區、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召開,定期研究分析解決問題,確保該項工作順利推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工作協調、數據統計、考核驗收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把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作為鄉村振興、綠色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協作配合,保障全縣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有序開展。
(二)加強政策扶持,形成工作合力。要統籌安排廢舊農膜專項資金,根據實際,對回收各環節進行必要的補助,鼓勵研發、推廣農用薄膜回收技術與機械,因地制宜、多措并舉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再利用;鼓勵和支持生產、使用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支持廢舊農用薄膜再利用企業按照規定,享受用地、用電、用水、信貸、稅收等優惠政策,扶持從事廢舊農用薄膜再利用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和企業。
(三)加強督查考核,建立長效機制??h政府將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范圍,認真督促檢查,嚴格進行考核,確保取得實效。各鎮(區、街道)和有關單位也要將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并按照要求,建立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工作季報制度,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工作進展情況。